《中国上市公司诚信守则》正式发布
为了贯彻《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(2014—2020年)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4〕21号)、《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》(中办发〔2016〕46号)等文件中“强化社会组织诚信自律,发挥行业协会(商会)在行业信用建设中的作用”、“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”的相关精神,落实《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实施意见(2016—2020年)》(证监发〔2016〕75号)“建立健全资本市场诚信自律准则体系”的具体要求,加强自律管理,提高上市公司诚信水平,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制定了《中国上市公司诚信守则》(以下简称《守则》,见附件),于2017年4月8日经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,适用于全体上市公司。
《守则》共十五条,围绕着与资本市场联系最紧密、市场最关注、上市公司最核心的职责,涵盖基本要求、资本市场监管和自律要求三方面规定。基本要求部分从一般性要求、诚信信息披露、财务诚信、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、履行承诺、选择诚信合作伙伴等方面做出了规定,资本市场监管部分制定了规范关联交易、解决同业竞争、严防内幕交易、杜绝操纵市场、规范股票交易的相关条款,自律要求部分鼓励上市公司从培育诚信文化、完善内部治理、多举措回报股东、强化培训学习等方面为诚信建设做出更大贡献。《守则》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,部分条款高于法律法规,提出倡导性要求,如建立现金分红优先机制、杜绝与失信主体开展业务活动、培育诚信文化等。
《守则》的出台,是上市公司领域诚信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成果,对引导促进上市公司合规守信,提升上市公司质量,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《守则》有助于引导上市公司规范发展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,有助于促进上市公司恪守诚信、提升公司价值。